天氣安排

這指引列明颱風1或暴雨警告期間的上課及考試安排。

颱風
颱風襲港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
颱風信號 安排事宜
一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
三號颱風信號
a.上午六時十五分懸掛或仍然生效
b.上課/ 考試*期間懸掛
照常上課
八號預警2/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:  
a.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懸掛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
(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
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b.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懸掛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課
(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
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c.下午四時或以後懸掛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課
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
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d.上課/考試*期間懸掛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*
e.考試*開始前懸掛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*將會延期
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
除下所有颱風信號
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,
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*

1. 「颱風」亦指「熱帶氣旋」。

2. 在上課時間內颱風襲港,
如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內會發出預警
(即八號預警)。

暴雨
香港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
暴雨 安排事宜
黃色暴雨警告 照常上課
紅色/黑色暴雨警告 全日停課
a.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
(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
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b.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課
(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
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*)
c.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課
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
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d.上課/考試*期間發出 所有課堂或考試*
(在戶外舉行者除外)應繼續進行。
在課堂或考試*結束時,若已到放學時間,
而紅色/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,
則會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回家。
注意:
若由於上課時間表安排的差異,
學生當時尚未返抵學校/ 中心,
應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暫避。
如課堂或考試*在戶外舉行,
在場負責的教職員會即時終止活動,
並安排所有學生在安全地方暫避。
e.考試*開始前發出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*將會延期。
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
取消所有信號
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,
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*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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